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为贯彻落实中夹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和人才分类评价改革部署要求,按照省人社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C 2023 J 45号)
和《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号)的精神,做好全省机械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充分发挥职称评审工作在江苏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中的创新驱动作用,经省职称办同意,现就报送2023年度全省机械工程正高级、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l—供虚假业绩、虚假论文论着、剽窃他人技术成果或伪造试验数据等学术不端、弄虚作假和职业道德失范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五)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或者代为管理部门要及时将其评审申报表归入本人档案。
评审结束后,所有申报材料(不含通过人员的评审申报表)
由评审委员会保存一年后销毁,不退回申报人。
(六)申报评审费500元/人,请在报送材料时缴纳或汇入江苏省机械行业协会的账户,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鼓楼支行,银行账号:077414291025249,开户名称:江苏省机械行业协会,汇款时请备注“单位、姓名、用途”。
七、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及报送地点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报送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江苏机械大厦2909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