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 2023年度省社科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各设 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办,昆 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办,省 有关单位职称办:为做好 2023年全省社会科学研究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评审工作,根 据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 2023年 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 职称办 〔45号 )文 件精神,经 省职称办同意,现 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参评范围与资格条件申报人员范围为全省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人员。公务员 (含 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和 离退休人员不得 申报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 内不得 申报职称评审。
-1-申报学历、资历条件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社会科 学院关于深化哲学社会科 学研 究人 员职称制度 改革 的指导意见》(人 社部发 〔2019〕 109号 )文 件执行。评审条件参照 《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 (职 业资格 )工 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江苏省社会科学研 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的通知》(苏职称 〔2o17〕 3号 )执行。各单位在审核评审过程 中要体现中央和省深化职称制度 改革和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 改革有关精神,全 面落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 社厅发 E2022〕 60号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厅关于在职称评价 中进 一步破 除 “唯论文、唯学历 、唯资历 、唯奖项”不 良倾 向的通知》(苏 人社发 E2022)156号 )文 件要求,树 立 “六个注重”鲜明导向。
二 、报送材料及要求报送材料应有序整理,装 入相应档案袋 中,申 报时应提供:评 审材料卷宗袋 、代表性科研成果袋 、同行专家鉴定成果袋、其他科研成果袋 、科研成果复印件袋 、其他材料袋。
具体要求如下:(一 )评 审材料卷宗袋袋 内装入 《评审材料卷宗》1套 。《卷宗》应按 目录顺序将相应材料分类装入,用 白色封面胶 印成册。
1.《 申报高 (中 )级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1份。此表用 A3纸 张打 印。
-2-2.《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1份 。
3.3篇 (本 )任 现职 以来撰写的论文 (论 着 )等 代表作目录及其 内容提要。
4.近 两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5.国 家承认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份 (线 上认证通过可无需提供 )。
6.获 得各种学术成果 奖励 的材料 、证书及社会反响材料等复印件 1套 。
7.现 有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1份 (《 评审申报表》或资格证书 )。
8.破 格或直接 申报者严格按照规定条件与要求,逐 项准备材料,并 在 《评审申报表》中″组织意见″栏注明,同 时由所在单位及市职称办或省直有关单位 职称办签署意见并加盖 印章。
(二 )代表性科研成果袋袋 内装入 3篇 (本 )代 表性科研成果原件。代表性科研成果应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期刊杂志、合着请用醒 目标签标 出本人论文所在位置或撰写部分。
(三 )同 行专家鉴定成果袋申报评审研究员者提供一式 3袋 ,申 报评审副研究员者提供 一式 2袋 。每袋 内装 3篇 (本 )代 表性科研成果 (着 作提供原件 ,论 文用期刊网下载或 电子版打 印)和 同行专家鉴定表 1份 。同行专家鉴定成果袋封面及 同行专家鉴定表封面均不署名 ,成 果 中姓名 、单位等作者信 息必须 以修正贴或其他不透 明胶带覆盖。同行专家鉴定 由我办统一组织,本 材料袋不予退还。
(四 )其他科研成果袋袋 内装入除 3篇 (本 )代 表性科研成果 以外的科研成果原件。
(五 )科研成果复印件袋袋 内装入本次 申报全部科研成果复印件 ,按 成果 目录清单顺序 ,用 白色封面胶 印成册 (学 术着作复印封面、封底、版权页、 目录,学 术论文复印期刊杂志封面、封底、目录、论文全文 )。 本材料袋不予退还。
(六 )其他材料袋袋 内装 《申报高 (中 )级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一式 20份 (请 勿单独折叠或装订 )、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 2份三、关于申报评审要求1.单 位审核。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 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所 有复 印件须经单位 (或 人事部-4-门 )相 关负责人核实签字盖章。凡上年度 申报评审未获通过者,其 工作业绩、成果没有新的补充及 明显改善的,今 年不得重复 申报。在推荐上报参评人员材料前,必 须组织群众评议,并 在本单位公示 5个 工作 日以上。组织者须在 《简介表》
相关栏 目中签字,公 示情况在 “单位推荐意见栏”中注明。
2.行 业主管部 门、人社部门复核。各级行业主管部 门、人社部 门应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对 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 合申报条件 的报送我办;申 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 符合规定条件 的,应 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 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 为放弃申报。
3.专 业技术人才 申报职称 的资历 (任 职年 限 )截 止时间为 2022年 12月 31-日 ,申 报职称的业绩成果 、论文、学历 (学 位 )等 截止时间为 2023年 3月 31日 。
4.申 报 人 员 可 登 录 江 苏 人 才 服 务 云 平 台职 称专栏,在 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信 息填报成功后,可 通过系统 自助打 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 式 3份 )。 网上 申报时间为文件下发之 日起至 2023年 6月 9日 。
除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外,申 报评审所需其他表 格 、 卷 宗 、 封 面 等 可 在 江 苏 省 社 会 科 学 院 网 站下载专 区”下载,资格条件等相关文件也可在该栏 目下查询。
5.代表作 同行专家鉴定结论 中,申 报评审研 究员必须有 1个 以上 “达到”,且 不能有 2个 “未达到’;申 报评审副研 究员必须有 1个 以上 “达到”或 2个″基本达到″。否则不向高评委会推荐评审。 |